游戏厂商修订版《游戏使用协议》 180未登陆既删
账号安全保障没有了,个人信息也被随意采集,不知道会有多少玩家会买该厂商的账。
近日,某游戏厂商的修订版《游戏使用协议》引发了玩家的关注,其中,争议最大的便是有关账号保留时间的规定:“连续180天没有登陆该款网络游戏,则自满第180天当天的24时起,xxxx有权采取措施终止向用户继续提供该款网络游戏的服务(包括但不限于:取消该款网络游戏的剩余游戏时间、游戏金币、游戏物品;删除该款网络游戏的注册信息、角色信息等一切相关信息),且不对因此所导致的任何损失负责。”
有玩家表示,该删号条款在用户协议修改之前就存在,但从未执行过,而现在重新提出,势必是要开始严格执行了。游戏账号、游戏金币、游戏物品都属于玩家的虚拟财产,在两会上曾有人大代表提出:“网络游戏中的虚拟财产应该是游戏者的劳动所得,应该得到保护”。因此,游戏厂商限时删除账号的用户协议显得不免有点“霸王条款”的意味。
不可否认,大量非活动用户的信息储存和维护会消耗厂商的部分资源,如果可以及时清理,可较高的利用厂商的硬件资源,但是,对于这些非活动用户的判定目前业内并没有统一的标准,同时也无法律依据。有法律界人士表示,“180天”这一期限的设定没有任何法律依据,“剩余游戏时间、游戏金币、游戏物品”及“注册信息、角色信息”均属于用户合法财产;即便在提醒用户确认后删除也应当给予相应额度的补偿。广大的游戏工作室 朋友应选择信誉较好的收货商家游戏出货,让问题尽可能少的出现在游戏出货环节。
对比其他主流游戏厂商的用户协议,发现并没有任何一家厂商有“180天限时”规定。对于该厂商的“霸王条款”,玩家们表达了不同的理解:
网友:厂商这么做就是想强制玩家经常上游戏,增加游戏的黏贴度。但是,靠霸王条款来黏贴玩家显然是歪门邪道,厂商越是这么做,越会让玩家反感,最后放弃该厂商的所有游戏。想吸引玩家,还是老老实实的做好游戏吧!
网友:免除己方责任,加重对方责任,排除对方主要权利的,该条款无效。厂商的“己方责任”是什么?毫无疑问就是运营游戏,保证玩家帐号的不可侵犯性。作为玩家,我们的主要权利是什么?不用说,就是娱乐和消费的权利,说白了就是玩游戏,花钱或者不花钱的玩游戏,这个是我们玩家的基本权利,没有疑问。专业玩家网为你提供最便宜的游戏cdk,vpn代理,来这里,是你最正确的选择!
网友:这点确实做的不好,譬如中国人旅居国外n年,他们国内产权国家没收吗?人家不回来打理,东西就算你的了吗?可是游戏上的霸王条款就是这么多,玩家又属于弱势群体,出了事儿只能打碎了牙齿吞在肚子里。
网友:我觉得这个条款很正确。游戏里有很多废号,很多人大量注册账号,严重影响服务器质量,就该把这些垃圾号都清理了。180天短吗?半年时间呢!大家谁玩游戏的时候不是天天泡在上面?如果没有特殊原因半年不玩,只能说明你不喜欢这款游戏了,既然你不喜欢玩了,人家厂商就没必要为你保留账号啊!工作室想要更快速的游戏出货,比价器无疑是最快的途径,英文比价器ig911的推出也为商家的出货提供了方便。
除此之外,该厂商还对“用户数据异常”进行了免责,称“无论用户对该异常数据产生是否负有过错”,“都有权对该账号进行中止、终止、删除”。并在协议里提出“为了不断提高网络游戏服务质量,将在不事先通知的情况下搜集用户与网络游戏使用相关的信息,并不定期地予以反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