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管架设网络“私服”赚取暴利 侵犯著作权被判刑
2011-09-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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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告人徐波自2005年以来在常熟市某网吧担任网络管理人员。自2010年10月以来,在未获得“魔域”网络游戏著作权人福建天晴数码有限公司授权的情况下,经网络搜索后通过QQ程序私自购买“魔域”游戏服务端程序并加以盗用,私自在互联网上架设“魔神狂舞”、“扬名立万”、“吸血狂魔”等游戏服务器。之后,被告人徐波通过两个充值平台向玩家出售虚拟货币的方式获利。
《魔域》军团战截图
截至案发之日,被告人徐波通过该方式获取违法所得计人民币230610元。2011年4月14日,被告人徐波被公安机关抓获,归案后如实供述了自己的犯罪事实。广大的游戏工作室 朋友应选择信誉较好的收货商家游戏出货,让问题尽可能少的出现在游戏出货环节。
因被告人徐波系初犯,徐波归案后如实供述自己罪行且退出全部犯罪所得,认罪态度较好,法院当庭判决被告人徐波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四年,没收犯罪所得并处罚金。
该案成为在常熟审理的首起因架设网络“私服”而构成侵犯著作权的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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