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在淘宝黑客在"淘"你 "90后"男子兜售买家信息赚50余万

2014-08-07 565

1990年出生的广西青年申武只读过高中,他原本是一名职业“游戏代练”;比申武小一岁的四川青年杨育松则是从事网络安全工作的技术人员。

两人本来都有正常稳定的工作和收入,昨天上午却双双在杭州余杭区法院受审。而此前,两人除了网上沟通之外,现实生活中并没有见过面。

申武被指控涉嫌非法获取计算机信息系统数据罪,杨育松涉嫌的罪名是提供侵入、非法控制计算机信息系统程序、工具罪。

非法入侵淘宝服务器,获取买家信息后倒卖

申武以侵入网站服务器,窃取用户数据并倒卖为目的,网上联系杨育松,欲获取浙江淘宝有限公司第三方软件“超级店长”服务器控制权限,并愿意支付报酬。

有大专学历的杨育松是个电脑高手,答应申武的要求后,杨育松很快就找到“超级店长”服务器上的struts漏洞,利用工具、木马程序,杨育松获取了该服务器的最高权限。他把操作方法提供给了申武,杨育松因此获得4000元的报酬。

掌握技术的申武在期间,多次非法侵入“超级店长”服务器系统,窃取淘宝买家个人信息等数据32万余组。

申武把作案目标瞄准了拍拍网的买家信息,他再次联系杨育松让对方想办法。

杨育松通过植入图片木马工具的方法,添加管理员权限账号、密码,并将该管理员权限提供给申武,申武付给杨育松2000元报酬。

申武在获取管理员权限后,多次非法侵入拍拍网“限时抢购”服务器系统,窃取买家个人信息等数据共计3万余组。

杨育松不知道的是,申武获得这些买家数据后,通过网络出售,半年里非法获利共计50万元。2013年12月4日申武被抓获归案。

转手赚了50余万成本 只有6000元“劳务费”

“我以为他(指申武)只是想用来弹出广告。”杨育松辩解说,申武利用他教授的方法去盗取客户数据,自己其实并不知情,而且他只向申武收取了6000元的“劳务费”。

检察官认为,被告人申武违反国家规定,侵入计算机信息系统,获取该计算机信息系统中存储、处理及传输的数据,并公开出售数据非法牟利,获利达50余万元,情节特别严重,应当以非法获取计算机信息系统数据罪追究其刑事责任,依法应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被告人杨育松明知被告人申武实施侵入计算机信息系统的违法犯罪行为,而为其提供用于侵入计算机信息系统的程序、工具,情节严重,应当以提供侵入计算机信息系统的程序、工具罪追究其刑事责任,依法应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单处罚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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