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剑灵》国服玩家逐渐流失原因分析
9月25日至10月10日,在此期间,玩家可享100%得飞龙工商特供商品折扣。此次国庆活动本无可厚非,但官方采取的促销方式过于让人惊讶。
玩家需通过实体货币换取腾讯旗下虚拟货币“Q币”购买福袋,它可以用于抽奖,但抽奖内容是提供游戏内的虚拟道具,但却还需要玩家使用Q币进行支付。福袋的内容为游戏内可有可无的道具,而腾讯以抽奖是福袋送的福利为由搪塞玩家对于此次活动的不满。
既然腾讯推出了Q币这一虚拟货币可用于实体货币的单项兑换,而玩家在活动页面所购买的虚拟物品则是用等价的实体货币取得【Q币与实体货币的兑换接近一比一】。
而游戏中,此类稀有道具的交易使用的是游戏框架内的货币、金币两种虚拟货币。使用虚拟货币Q币购买游戏道具的玩家所获得的道具在物权上属于玩家个人财产。但在文化部颁布的《网络游戏管理暂行办法》中网络游戏虚拟货币用于兑换发行企业所提供的指定范围、指定时间内的网络游戏服务,表现为网络游戏的预付充值卡、预付金额或点数等形式,但不包括游戏活动中获得的游戏道具。此举是否违反该办法,那玩家所获得的道具不在办法的保护内,玩家是通过虚拟货币购买而非游戏活动内获得。
那现在此内道具的价值就很难做出定义,通俗点说就是土豪们在活动页面里获得的道具在国家现行法规里没有明确的保护,爷想出祝福就祝福给你一辈子厄运也可以,或者是1到10耀光,全部看你的脸。
那在游戏活动中得到的呢,知识产权说把虚拟财产作为知识产权的客体,虚拟游戏环境下游戏运营商与玩家是从一种服务合同的关系出发,虚拟财产的本质是一种债权性权利。游戏项目、游戏工作室辅助工具、游戏防封技巧,专业玩家网游戏工作室联盟,是网游工作室必选网站。
在这个债权法律关系中,玩家通过向网络游戏服务商支付对价取得虚拟财产的使用权,网络游戏服务商在接受了玩家支付的对价后有义务在游戏规则允许的框架下向玩家提供其欲取得的虚拟财产。也有人从其它角度提出支持意见,认为“这种关于虚拟财产性质的论述提出了新意,并在理论上有一定的可取之处。虚拟财产的重点不应在于虚拟物品本身,而在于它所反映的服务合同关系,虚拟财产权利就是玩家可以享有由服务商所提供的特定的服务内容的权利。每一个虚拟物品就是一张合同”。
现在《剑灵》出现的武器前缀可以说把这张合同的投入和出现效果变为了随机产物,对玩家而言在相同投入的情况下武器效果差距在25%左右是可以接受的差异变量。但现在在投入等量投资后发现自己的武器变得不可控,或者说是靠运气的存在,现在脸帝的存在就说明玩家对于现在虚拟游戏环境的不满。同等武器耀光与祝福的价格差可能高达10倍。
随机的属性严重打击了玩家对于游戏服务的满意度。我玩游戏出个道具不过是个连纸都看不到的虚拟合同,游戏运营商是甲方,玩家是乙方,但甲方却可以随意变更合同对于乙方的价值而乙方没有反制措施。那乙方咋办?继续单方面执行?单方面取消合同也就是玩家口中的弃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