丰县一80后男子玩游戏做辅助销售获利10000余元

2014-08-07 1700

江苏徐州丰县一80后男子陈某痴迷网络游戏,利用自己的编程知识制作了游戏外挂,不仅自己使用,还在网上进行共享、销售。

陈某初中毕业后到一家中专学校学习计算机专业,毕业后一直没能找到合适的工作,整天在家沉溺于网络游戏中不能自拔。为了能够尽快的提高自己的游戏等级,从去年3月份起,他利用自己在学校里学到的编程知识制作游戏的外挂程序。几经实验后,他制作出了一个比较满意的程序,在自己使用之余,还放到网盘上共享。

但由于没有收入来源,加之家人一直反对他沉湎于游戏而不给他“经费”,他的游戏始终玩的不够尽兴。偶然一次机会,他在网上看到有人出售游戏外挂程序,便也动了赚钱的心思。他先是注册了个网店,然后通过在论坛发帖、在游戏中发广告的形式招徕顾客,很快便赚到了第一桶金。

从去年3月至案发,陈某未经网络游戏的经营公司授权,私自制作游戏外挂程序在网盘上共享,并在网店销售达100余人次,共获利10000余元。专业玩家网游戏工作室论坛集合所有游戏项目及游戏辅助,游戏加速器,是游戏工作室必上网站。

经鉴定,其所制作的程序是专门用于非法控制计算机信息系统的程序、工具。在外地游玩的陈某在接到公安机关要求其协助调查的电话后,主动回家配合调查,如实供述了自己的犯罪事实,并将违法所得全部退缴。

陈某将专门用于侵入、非法控制计算机信息系统的程序、工具提供给他人,情节特别严重,其行为已构成提供侵入、非法控制计算机信息系统的程序、工具罪,应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因陈某自首,案后已将赃款全部退缴,具有较好的悔罪表现,亦可酌情从轻处罚。最终法院一审判处陈某有期徒刑三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一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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